一、开庭时被告不出庭如何办
1、民事诉讼中,开庭时被告不出庭,认定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可以拘传。一般情况下,对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也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直接拘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开庭审理都有哪些步骤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事实发表意见。问被告人,审查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4、被告人就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检察院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定罪,要根据检察院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完整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是否明确来进行判断,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会对其进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