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人中的未成年人,因年纪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罪标准:首先,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承当刑事责任;第二,年满14周岁至16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应当承当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八类犯罪,是指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许死亡、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毒罪;第三,未满14周岁的人,不管产生什么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承当刑事责任。另外,未成年的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对尚未彻底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