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一、侵犯儿童隐私
父母在没有得到子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机、电脑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父母了解、关心子女应该与子女进行沟通与交流,而不能通过偷看子女的信件等侵犯隐私的方式来掌握其思想和行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属物,其人格独立,子女的信件、手机、电脑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父母也应当尊重子女的隐私,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具体怎么处罚
通信自由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基本权利。侵犯通信自由是指未经他人同意,私自隐匿、毁弃、开拆他人信件,侵犯他人通信自由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篡改志愿定什么罪名
篡改别人的高考志愿,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考生将“高考志愿”报考至教育部门,可以视为其向国家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发出的报考信件,而他人通过非法手段篡改了当事人的信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了国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为了国家安全和追查犯罪分子的需要,任何人不得非法截获、开拆、毁弃、隐匿或者篡改他人信件。2000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中第四条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情节严重”明确界定,本案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仍需要司法机关给出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