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有效吗
合同不一定有效,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本人知情后,如果表示同意、追认甚至默认的,则合同有效;本人明确表示不追认、不同意,则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是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是有授权的他人签订的,事后对合同也不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是当事人自己签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可能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视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权人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生效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主张合同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本身能否获得法律确认的效力,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以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而拒绝履行合同时,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已经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应当就条件已经成就而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合同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否认双方合同关系的成立或存在,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应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张合同生效的当事人,对于合同生效的事实要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成立的当事人,对于合同订立的事实要承担举证责任。合同本身是否可以获得法律上确认的效力,就是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