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申请调取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按照法定期限在开庭前提交证据。其中,对于书证、物证等需要复制或鉴定的,应当在开庭前交纳鉴定复制费用。具体而言,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调取证据申请比较稳妥。如果申请符合规定,人民法院便会发出裁定书,指示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而在证据具有紧急性的情况下,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以延长时间。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申请调取证据的时间是有法定期限的,但对于调取具有特殊性质的证据,如旅馆登记记录、手机通信记录等,调取时间应当更早。因此,当事人在判断具体调取时间时,需要结合案件情况、证据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期限提出证据。对书证、物证等需要复制或者鉴定的,应当在开庭前交纳鉴定费用、复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