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 企业自行缴纳保险费,代理公司收取代办费:a、合同120元/人,b、(养老、工伤、生育)180元/人,c、失业保险300元/家,d、医疗保险500元/家。(二) 企业自行缴纳保险费包年客户(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劳动执法年审):3人以下2000元/家,5人以下2500元/家,8人以下3000元/家,15人以下3500元/家,25人以下4000元/家。(三) 代缴费包年客户:3人以下3000元/家,5人以下3500元/家,8人以下4000元/家,15人以下4500元/家,25人以下5000元/家,其中所缴纳保险费不包含在内,保险费由对方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划入代理公司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