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第一条.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____房屋____m2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转租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年___月___天。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元,每月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腾出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用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解除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竖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___付违约金。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当事人各执___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谢谢,望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