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男人娶了一个新认识的女人,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男人和女人的孩子都是继子女,孩子们应该被称为继母关于本法有关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于继父母及其所监护的继子女的权利和教育义务。同时也有抚养新婚妇女子女的权利。同时只要有合理的理由获得法院的支持,可以向法院提出修改赡养费的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