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14号)》,2024年11月17日,荔湾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2024年11月17日,荔湾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海龙街
增_东约117号-119号、124号-129号,以及增_涌以北、增_安东大街以西、三社涌以南、增_隔海西街八巷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白鹤洞街
鹤园小区东十三巷、东十四巷、东十六巷。
(三)华林街
麟书里1号、3号、5号,麟书里2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八甫水脚17-27单号、安章里、光复中路216-242号。
(四)东_街
花地大道南158号元邦明月水岸A1、A2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