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店由什么部门管
以下的机关和部门都管:工商业的行政管理上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特种行业与治安管理上属于公安局;在消防安全上归消防管理机关——支队、大队;
在纳税上有税务局,在服务、食品卫生上有卫生防疫部门,在劳动用工管理上有劳动局,价格上有物价局,大的酒店还会涉及安全生产监督局等等管理机关。
二、饭店打架处理的规定
根据公司的基本法也就是员工手册。一般打架的问题是大事,必须处理。
首先,要考虑是争执还是动手打架了。如果真有打架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要各打50大板,先出手要更重,这是原则问题;
其次,导致出手打架的原因所在,楼主在上高新技术开发区是考勤问题。按你的说话,考勤部人员是依据公司的“法”办事,如果不满的话,可以说清楚。然后调查清楚,给予结果的反馈。不满可以再从上级汇报说明;
再次,事后,两个和解了。是因为有第三方的协调。并不是打架双方知错合解。个人建议。依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可以根据情况灼情处理。比如罚款,通告记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三、饭店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在饭店就餐时摔倒,该如何划定责任?首先得明确造成摔倒的原因,是由于饭店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例如:地板出现湿滑现象,饭店工作人员没对湿滑现象进行处理;楼梯处未安装扶手致人摔倒等。还是自身原因造成的摔倒,与饭店无关。明确摔倒原因,才能对责任划定、赔偿问题进行裁定。
在饭店摔倒,如果饭店存在过错,则说明饭店未能尽到保障客人安全的义务,这时候饭店承担主要责任,应对受伤客人进行安慰与赔偿。我国规定,吃饭的地方、休息的地方、购物的地方都是有保护客人的安全的义务的,应当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相关的管理人应当承担起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未能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造成了他人人身受到伤害,这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定的义务,相关负责人对于客人的保护有一定的范围与标准,要给予客人最基本安全的保障。安全保障义务是否有过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裁定的,即相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要求的安全程度。
在饭店摔倒,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则主要责任由第三人承担,饭店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看饭店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做到位,如果饭店的相关经营者的行为达到了法律要求的安全保障的一定范围以及注意程度,则饭店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饭店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对顾客人身安全、财物的保护,那么饭店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
在饭店摔倒,如果是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如果饭店安全保障到位的情况下,饭店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日常饭店是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的,但是如果说营业执照方面就要由工商部门管理,税务方面就由税务部门管理。以上就是网小编整理的有关饭店由什么部门管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