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登记范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一)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一、厂房租赁合同要公证吗
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提醒行为人注意一点的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当事人应携带的有关证件。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有: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承租人的有关证明有: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