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采矿权,也就是矿产的使用权,指的是采矿企业在进行开发矿产资源的时候,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利益、利用以及管理等等,那么,采矿权价款如何摊销?下面看看介绍吧!一、采矿权价款如何摊销
(一)实施“债转股”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资源资本化的方式,将采矿权价款作为出资额注入“债转股”后新公司的,应将批准转增国家资本金的采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账务处理时,企业应依据由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采矿权评估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相关文件,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煤矿”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科目。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方式取得的采矿权,按照规定应当交纳的采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按照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煤矿”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价款——煤矿”科目。
(二)缴纳价款。企业按照与国土资源部门签署的合同或约定,在以后各期缴纳采矿权价款时,应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价款——煤矿”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
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
三、采矿权的法律性质
鉴于矿产资源及矿区的特殊性质和重要地位,采矿权不可避免折射出鲜明的行政色彩。但浓厚的行政色彩掩盖不了采矿权作为一种民事财产权的本质,采矿权作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具有诸多用益物权的属性,应在特别法中详细规定并予以具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