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手续、材料可参考:一、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二、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三、农村房产需要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四、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五、《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六、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分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在农村有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户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若是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的。
2、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说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必须到能自立门户的标准,拥有稳定的工作,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
3、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农村家庭一般儿女较多,独生子女的少,若是儿女结婚后都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现在农村分户政策规定子女在婚嫁之时,则有必要与父母分开居住,这种情况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儿女结婚分户,小家庭成为独立的一户,而不是和父母挤一起也可以减少婆媳矛盾的发生。
4、离婚也是分户的条件和理由。离婚肯定是感情不和,家庭破碎,不到迫不得已是走不到这一步的,若是婚都离了却不分户,也就是还是一家人,这婚就离的没什么意义了,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
5、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6、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二、农村户口分户时一般需要以下的手续:
1、分户申请人向当地村民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一般会需要村主任在场作证;
2、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去相关部门将宅基地确权证分割;
3、携带相关证明,一般有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户口簿等去当地户口管理机关办理分户的手续。在完成以下手续后,一般当天可以在派出所办完分户手续,但土地使用证分户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一些。
三、分户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
四、离婚后该如何分户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二)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综上所述,分户是子女已经成年,拥有自己的住所、自己的家庭、完全拖离父母的关系而生活需要另立户头的情况。分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填写申请表、申报、审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农村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分户的第一条件是要持有新户主的房产证,还要有原户主房产证。然后是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再是村委会证明,个人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分户。
户口本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需审核证明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具体流程: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2、携带以上的相关材料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