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赞助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父母决定出资赞助夫妻俩购买私家车是在双方关系存在期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单独赞助李先生,就应该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应该按程序平分。同时,律师还强调,与此相反的是,如果双方在结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或者车产,只要没有特别说明是赠送给夫妻双方,或者在房产车产上写上双方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该属于个人资产,一旦离婚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