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人放弃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则该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免除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债权人放弃债权的,不得损害其他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_x000D_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_x000D_
第五百五十七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_x000D_
(一)债务已经履行;_x000D_
(二)债务相互抵销;_x000D_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_x000D_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_x000D_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_x000D_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_x000D_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