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
另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二、公民享有的权利如下:
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8、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9、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10、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1、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