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因此,招标方在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上是完全自主行为,不任何外界力量所干扰。
二、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虽然目前招标代理资格取消了,但是很多招标代理机构还有具备资质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三、看招标代理机构的规模。主要包括企业办公环境、企业基本信息、规模大小等,由此可以大概知晓企业的综合实力。
四、看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组成。特别是如果能看到专业技术人员的组成以及从业经验、实操经验就更好。
五、看招标代理机构的历史业绩。指的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中标情况、中标金额等情况,可以看出企业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整体表现情况,具备重要的参考作用。
六、在确定程序上实现公开、客观。现在招标代理公司成立注册手续简便,进入门槛较低。建议通过遴选入库、随机抽签、定期考核的方式来确认招标代理公司。遴选入库,是指网上发布公告,通过综合评审方式遴选几家实力强的招标代理公司,建立招标代理公司库。随机抽签,是指有建设项目时,组织人员从招标代理公司库中随机抽取一家公司进行项目委托。定期考核,一年或二年对招标代理公司考核一次,将不合格的公司进行淘汰,或补录一些优秀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