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决定受理案件时,如果立案会有通知书给报案人。如果没有通知报案人,说明没有立案,但也应该通知报案人不立案的理由。你可以再次联系派出所申诉,如果派出所既不立案也不说明,你可以向其上级投诉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