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五年有效期。且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当事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章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