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2、法律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风险提示:鉴于定金的特殊法律效力,建议大家在交易中尽量适用定金,少用预付款、订金等。在实践中,如果您交付定金后,对方却违约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根据定金罚则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怎么约定定金数额?
约定定金数额首先要区分定金的性质,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定金数额。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
被担保债权数额怎么确定?
1、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指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确定,尤其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往往会根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风险提示:(1)主债权是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支付义务的权利,其应支付的数额是确定的。在贷款合同时,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2)利息是主债权的合法孳息,它可以是法定利息,也可以是约定利息。主债务合同一般并不规定利息的数额,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利息的计算期限则从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履行的,则分期计算。(3)违约金是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另行承担的金钱给付责任,违约金是合同中事先约定的。(4)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债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的。(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仅包括评估、拍卖或变卖抵押标的物的费用,也应包括为确认和实现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和执行费等。
定金数额的标准是什么?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2、法律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风险提示:鉴于定金的特殊法律效力,建议大家在交易中尽量适用定金,少用预付款、订金等。在实践中,如果您交付定金后,对方却违约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根据定金罚则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