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最后的解决是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这种经过调查无法发现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一般会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的处理方法。但是需要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审委会调查以及院长批准。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执行是指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