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一般而言,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签订地,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方法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