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餐饮健康证怎么办理?
(1)首先,办理餐饮健康证,我们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医院报名办理,我们去了医院直接说明是餐饮健康证,对方就会明白是什么意思。
(2)第二,在办理过程中,对方会带我们做身体的各项测试,其中包含大多数的体检。
(3)第三,大家医院办理的时候,最好提前吃的饭喝点水,因为会涉及到尿检与大便检,如果当时由于这些没能达标,会很浪费时间与金钱。
(4)第四,如果大家身体没有什么传染病的话,一般都会过这个健康证,大家如果是因为感冒等问题完全不需要担心哦。
(5)第五,在选择办理餐饮健康时,应当首先去当地大型医院办理,小医院也能办理,但可能会有相关机构不承认的分享。
(6)第六,如果我们体检达标,当天或许第二天我们就能拿到这个餐饮健康证哦。
二、哪些行业需要健康证?
1、医药类(药厂、药店从业人员)。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药厂、药店从业人员必须要有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发放《健康证明》。
2、涉水产品类、一次性卫生用品类、化妆品类从业人员
体检合格者可凭回执到体检所在部门领取"体检报告书",体检不合格者可凭回执到体检所在部门进行体检复查。
3、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类从业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体检部门(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各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
4、工厂企业类从业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南海所在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进行健康体检。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文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