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什么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拥有劳动的义务、拥有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6、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7、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9、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拥有劳动的义务、拥有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