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房子离婚应由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且该房屋为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是一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