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监狱减刑政策并没有新的变化。监狱减刑的原则是除了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有悔罪表现,认真改造,接受教育,遵纪守法,没有新的犯罪情况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的标准是:
1、对拒不认罪悔罪或者拒不履行财产性判项的上述罪犯,不得假释、一般不予减刑;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