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考试科目增多,中考总分变为660分
2021年北京中考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均为100分,体育40分,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均为80分。
值得注意的是,生物、地理在初二结课,选择分数最高的学科计入总分;化学、历史初三结课,同样择高分计入总分;最后,加上中考体育分就是总成绩。
与以往不同的是,中考与学业水平考试合为一体,中考成绩可作为学业水平考试的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原始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及以上为合格,D为不合格,所有考试均须取得合格成绩,若有科目不合格,须补考。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统筹考虑学生发展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21年拟定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8.9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6.1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7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0.91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69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66万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0.23万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规模0.28万人。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京教组发〔2020〕2号)要求,围绕普通高中教育科学定位,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引导学校由注重生源选拔转向深化课程和评价改革,有效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四)普通高中招生要统筹安排、适度规模。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每班不超过45人。为适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推进走班制教学,满足学生自主选课需求,各校要做好教室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效益,优质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
(五)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部分优质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严格控制跨区招生规模,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七)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可适量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适度压缩。学校在中考出分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方面为主的资格性测试,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八)进一步优化完善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