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销售有害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为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或者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等,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_x000D_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