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才能单方辞退员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辞退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自然需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劳动者本身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那么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不赔偿的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补偿多少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