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伤残补助金依据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确定。
具体标准是:
1、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百分之十。
2、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7、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