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买方卖方各自承担。
解析:
1、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买方卖方各自承担。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在最高院对一个判决中确定,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堤围防护费、个人所得税、一部分印花税。由买方缴纳的税费包括契税、另一部分印花税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费、交易服务费。
2、没有抵债合同,在执行中以物抵债,一般法院未减少麻烦会在拍卖规定中,直接明确由买方承担全部税费。
3、特殊情况会明确各自承担。即使约定了各自承担,债权人想要过户,债务人也不可能另外出钱缴纳税费帮你过户,最后还是要债权人自己承担。当然如果抵债物价值大于债权的,可以和法院协商先用多出的部分缴纳税费后,有剩余的交给债务人,不足部分再由债权人不足。这实际是让法院代扣代缴,其实法院是没有义务代扣代缴的,所以需要做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