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跑分”本质上是将用户的个人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没有真实的交易为基础,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有组织的欺诈交易;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规定的洗钱罪,可能被处以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明知对方从事非法交易,可能构成共犯,则需要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一)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
(二)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
(三)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的;
(四)其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