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享受用血费用报销政策
1、血费报销对象:无偿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配偶、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包括:无偿献血者的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
2、报销标准:
(1)、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
a、《无偿献血证》
b、身份证
c、住院总发票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d、医院用血病历或用血优待卡或住院每日清单。
(2)、献血者配偶或直系亲属(指无偿献血者的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用血报销:除以上四种资料,还需提供用血者的身份证及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包括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出生证等证件,或公安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原件,或者团级及以上单位为部队人员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获奖献血者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赣卫医字[2014]103号)文件,文件规定:国家和江西省无偿献血奉献奖(包括金奖、银奖、铜奖)获奖者可凭身份证及一张小两寸照片到血站办理《无偿献血荣誉证》,凭证可在全省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优先就诊、优先住院等绿色就医通道,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普通换药手续费,住院时医保政策自费部分的血液、大便、小便常规检查费和普通胸片检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