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骗取、侵吞等手段将公共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贪污3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贪污数额达到该数额的,应当对其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