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支票不得转让仍有追索权,当持票人的汇票到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汇票的背书人等行使追索权。在汇票到期之前,如果出现承兑人死亡,逃避或者汇票被拒绝承兑等情况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_x000D_
【追索权的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_x000D_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_x000D_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_x000D_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_x000D_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