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本来无需,因为迟延履行金本身判决书有确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就是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不过为了防止有的法院执行局不当执行,申请执行人写明更好。但如果没有写明就不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一般民事判决书中,表述逾期履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时,提交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就可以,执行庭就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就是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利息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