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残疾证挂靠的风险:残疾人就业是比较困难和棘手的问题,近几年社会各界加大力度,保障残疾人就业,政府方面也有些措施,比如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吸纳残疾人达到在职职工一定比例的企业纳入福利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等优惠政策。有的企业为了不缴或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省开支,甚至已经涉嫌偷税漏税,骗取国家政策补助,也采取“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采取残疾人证挂靠的方式,貌似双方都赚了便宜。不过,这和政府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衷显然背道而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