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15年上海交通事故适用上海市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已知2014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7710元、21192元。以上两个数据,区分的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赔偿适用的不同标准。
1、 不满60周岁的赔偿(城镇标准/农村标准)。一级:954200元/423840元;二级:858780元/381456元;三级:763360元/339072元;四级:667940元/296688元;五级:572520元/254304元;六级:477100元/211920元;七级:381680元/169536元;八级:286260元/127152元;九级:190840元/84768元;十级:95420元/42384元。
2、 已满60周岁,未满75周岁的赔偿(城镇标准/农村标准)。残疾赔偿金=47710年/21192元×赔偿指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由于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计算的年限不同,因此,在这个年龄段的受害人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年龄代入前面列明的数据计算即可。
3、 已满75周岁的赔偿(城镇标准/农村标准)。一级:238550元/105960元;二级:214695元/95346元;三级:190840元/84768元;四级:166985元/74172元;五级:143130元/63576元;六级:119275元/52980元;七级:95420元/42384元;八级:71565元/31788元;九级:47710元/21192元;十级:23855元/1059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