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比如,我国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是指对死者遗产进行分割。若是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经过认定之后,确认是有效的。那么在死者去世之后,就会严格按照该遗嘱中对财产的分割来继承遗产。当然,没有订立遗嘱,又或者订立的遗嘱无效,此时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可以说,法定继承就是继承方式中兜底的一种,通过法定继承一切都必须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一、那些人可以继承父母遗产
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对于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中,明确规定了由谁继承的,按照遗嘱内容处理。但是需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法定继承,则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无效的纠纷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
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