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的还需要持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的再结婚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一方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的手续和第一次结婚的手续大致相同。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就是,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要需要带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结婚的具体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许登记。
离婚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离婚再结婚是否需要手续
再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经审查确认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后再结婚的有哪些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再结婚的手续有以下这些: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