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该照片符合客观情况,应当不属于侵权情形;其不涉及对职工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但,虽照片属于对客观事实的反应,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可能出现其他形式;如用人单位对事实予以歪曲陈述,降低劳动者公众认可程度,依然构成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