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
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信息披露义务。
2、借款人收取借款的义务。
3、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借款的义务。
4、借款人还需要依照约定来支付利息。
5、借款人需要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
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二、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
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有: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利率最高不要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
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
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