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辈有继承权。但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代位继承只能第一顺位吗
是的。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辈亲属;
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
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三、代位继承有什么条件呢?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