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销售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代理合同,也可以叫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代理合同是属于委托合同吗
代理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应有受托人承诺,若受托人不为承诺,则合同不能成立。
代理合同属于哪种合同
代理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受托人作出允诺达成合意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符合诺成合同的概念与特点。代理合同也可以称作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
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代理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给他人办理,受托人作出允诺达成合意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符合诺成合同的概念与特点。代理合同也可以称作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
代理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代理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受托人作出允诺达成合意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所以代理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代理合同也可以称作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