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当事人离婚夫妇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学习热情等特点一直影响着孩子。因此,努力让监护人尽最大努力展示他们的优势。例如,教育经验证书、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有两个方面:看双方的经济能力;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提供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者让父母出庭;
3、孩子的意见。假如孩子已经10岁了,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对方,就可以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想去法院,有的要求孩子写书面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一般会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所以大部分审判官都是单独和孩子聊天,做笔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