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是在省外参保,需注销社保卡,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市办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注销手续,并填写由该银行盖章的社保卡社保账户注销申请,然后送到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社保中心大厅,在社保卡部前台即可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社保卡全省通用,无需重新办理。如果是在省内异地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只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我市原办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再到参保地社保局社保卡部关联参保信息,就可在当地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