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超过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夫妻二人期满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还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则需要重新向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然后再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让民政局对二人分发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_x000D_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