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13)纠纷的解决;
(14)合同的生效条件。
三、土地出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事实上,土地出让价格本身就不是固定的,所以违约行为可能会产生的损失自然也不能一概而论。签完土地出让合同后,出让方或者受让方违约的,通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