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调整?如何办理?对积分、落户有何影响?
如何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共35条,其中对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居住证申办条件及申办流程、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及便利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和居住证政策相比,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整体未做大的改动,持有《上海居住证》可以享受的服务便利等都有明确规定。
居住证政策实施至今,已累计发放居住证380多万人次。
原申办上海居住证未对外来人口住宿登记做出明确要求,新规定指出,新申办上海居住证需要先进行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办上海居住证。
《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是申领居住证的前提条件之一。明确要求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如何办理居住登记?
一、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提供住所证明
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前款所称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由上面材料可见,原来的寄宿证明已经取消。
以上是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