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房产证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之内,诉讼时效应该从当事人知道房管局出具了房产证以后开始计算,但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向房管局提出撤销房产证登记的请求,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请求房管局撤销房产证。房产证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申报不实的;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撤销房产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请求撤销房产证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之内,诉讼时效应该从当事人知道房管局出具了房产证以后开始计算;但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向房管局提出撤销房产证登记的请求,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请求房管局撤销房产证。房产证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申报不实的;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最长时效,普通时效一般为三个月,适用该时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政相对人必须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了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二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少其中一项将可能导致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内容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物权的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日起计算,但从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